2010年4月30日 星期五
國立羅東高級中學辦公室環保競賽評比辦法
國立羅東高級中學辦公室環保競賽評比辦法 91.07月訂 92.05修訂 96.06.01修訂
1.目的:
1.1加強環保觀念,確實做好環保措施。
1.2為學生建立良好榜樣,進而帶動社區環保意識。2.實施對象:
2.1校長室、會計室、人事室、行政大樓三樓廁所
2.2教務處
2.3學務處(含教官室、健康中心)行政大樓一、二樓廁所
2.4總務處(含技工室)
2.5圖書館
2.6輔導中心(含一樓廁所)
2.7教師辦公室一(文史科)(含教資館一樓廁所)
2.8教師辦公室二(英文科)(含教資館二樓廁所)
2.9教師辦公室三(數理科)(含教資館二樓廁所)
2.10教師辦公室四(體育館、器材室、館內廁所)
2.11員生社(一、二樓)
3.評比項目:
3.1影印紙使用:25﹪
3.2垃圾分類與回收:25﹪
3.3餐飲處理:20﹪
3.4廚餘回收:20﹪
3.5綠化美化:10﹪
4.評比時間:每週評分一次(不定期),每月於網路公佈評比成績。
5.獎勵:
5.1每月評比優勝辦公室頒發獎金壹仟元。
5.2負責工友或技工記嘉獎一次。
6.本辦法經呈 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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