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

環保署推動外帶飲料杯折扣優惠源頭減量及加強回收措施

環保署考量廢棄物管理趨勢,為優先減少廢棄物產生,該署近年已數度邀集現調飲料販賣業者推動自備環保杯優惠措施,已有近40個品牌,計1萬1千家門市,占現調飲料販賣業門市7成以上,採不限環保杯品牌,提供自備環保杯消費者折扣優惠,包括現金折價、集點或飲料加量等方式。因此,為鼓勵連鎖飲料販賣業者推動一次用飲料杯源頭減量,如其提報源頭減量計畫,不限自備的環保杯品牌,均提供折扣優惠,經環保署核可則免辦理回收獎勵金兌換作業。
環保署為了鼓勵民眾配合廢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工作,研擬「廢一次用外帶飲料杯回收獎勵金數額及實施方式」,於100年1月1日實施。

連鎖飲料店、連鎖咖啡店、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將提報一次用飲料杯源頭減量計畫,不限環保杯品牌提供自備環保杯的消費者折扣優惠,未提報折扣優惠計畫經環保署核可之業者,則應回收自家連鎖體系供外帶使用的一次用飲料杯,當民眾持該飲料空杯至其連鎖體系任一門市回收時,業者須以每2個飲料空杯兌換新臺幣1元予民眾。

廢一次用外帶飲料杯回收獎勵金草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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